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安徽中考 - 安徽省中考 - 正文

关于下达2012年安徽中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29 14:03:00

皖教发〔2012〕16号

 关于下达2012年安徽中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

    根据我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普通中专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上报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共下达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29710人,其中: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17520人,高职高专学校举办12190人。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精神,五年制高职教育以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为主要办学主体,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与高职学校合作办学,承担前三年的教育教学任务。高职学校举办的五年制高职实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的五年制高职,按照五年制高职统一的教学方案,实行3、2分段培养模式,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在联办的高等学校培养。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由高职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在外设教学点,不得在低层次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为简化计划下达程序,本五年制高职计划包括学生进入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本批学生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不再另行下达。承担后两年培养任务的高校应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拟转段的二年制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上报备案,并在学生入学第三学年末,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办理进入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入学录取注册手续。

    三、各校要严格执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跨越隶属关系调整招生计划。所有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的中专学校,应在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后两年转入的高等学校和专业名称。

    请各地、各校、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加强领导,协同配合,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确保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附件:

1.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2年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3.2012年高职高专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安徽省中考]2012年安徽中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分学校招生计划表 05-29
[安徽省中考]2012年安徽中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 05-29
[安徽省中考]2012安徽中考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